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三生制药集团的治理理念源于我们的公司使命—— 对患者、客户、同事、投资者、商业伙伴和社会做出最大的价值成就。
以下为,,及。
董事会包括七名董事,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两名为非执行董事及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娄竞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集团战略发展及策划、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主要决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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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冬梅女士
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本集团的战略方向及领导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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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先生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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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柯先生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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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天若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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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ross parkinson 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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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恩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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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审阅及批准关连交易及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审计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黄斌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濮天若先生(主席)及黄立恩博士。委员会主席濮天若先生持有上市规则第3.10(2)条及3.21条规定的适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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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应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花红及其他补偿的条款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立恩博士(主席)及濮天若先生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唐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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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为就董事委任及董事会继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娄竞博士(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濮天若先生及黄立恩博士。